食品安全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3期)

2024-04-27 06:04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罐头,糕点,方便食品薯类膨化食品蛋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糖,水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9类食品3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9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建邺区大齐友善早点经营部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雨花台区洞子口火锅店使用的山药,其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溧水区乐秀汇食品店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南京鸿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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