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3期)

2024-09-07 01:09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肉制品饮料糕点方便食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乳制品饼干水产制品、豆制品薯类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蛋制品酒类冷冻饮品蜂产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390批次样品。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8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抽检信息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栖霞区以菜湘许生鲜超市店销售的香蕉,其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美团菜老包(西湖菜市场店)(经营者为南京市栖霞区西湖集贸市场戎家珍)在手机APP(美团)销售的鳊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江宁区闻学安餐饮店使用的小黄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南京轻蔬良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行消毒的大碗(复用餐饮具),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京东到家菜加壹-侯家桥店(经营者为南京市秦淮区郑六志蔬菜经营部)在手机APP(京东到家)销售的老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京市鼓楼区王代娣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鲫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切实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标称外省市生产的不合格食品信息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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